酒以礼成(下)
醫,得于酒
药酒同源的“醫”同“礼”一样,也是从祭祀文化和酒文化中产生的。巫医同源,最初的“医”字,在象形文字中下面是“巫”,即“毉”,而后“巫”演变成“酉”字,即“醫”。可见医学文化和酒文化融合也是我国灿烂的传统文化精华部分。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释义“毉”曰:“毉,治病工也。从毉从酉。毉,恶姿也;毉之性然,得酒而使,故从酉。王育:一曰毉,病声,酒所以治病也。《周礼》有酒。古者巫彭初作毉。”
最早的时候,巫医既能与鬼神沟通,又兼及医药,是比一般巫师更专门于医药的人物。从殷墟甲骨文所见,殷周时期的巫医形式上看是用巫术,但真正治疗身体上的病,还是借用药物或采取技术性治疗。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黄帝内经》十三方中,记载用酒治疗疾病的就有五个方子,如《素问·汤液醪醴论》的“醪醴”《素问·缪刺论》的“左角发酒”《素问·腹中论》的“鸡矢醴”《灵枢·经筋篇》的“马膏膏”法、《灵枢·寿天刚柔篇》的“寒痹熨法”等医方中都用到了酒。
关于酒的各种著作论述中,不乏历代医家以酒为药的记载,有明确的药性和功能主治,作药用的处方甚多,用法和治疗范围也非常丰富。魏晋时期《名医别录》:“酒,味苦、甘、辛,大热,有毒。主行药势,杀百邪恶毒气。”《罗氏会约医镜》:“酒者,水谷之精,其性热,其气悍,无所不至,畅和诸经,善助药力。少饮,和血益气,壮神御寒,辟邪逐秽。过饮则伤神耗血,损胃铄金,发怒纵欲,生湿热痰嗽,且成痰膈,助火乱兴,诸病萌焉。”《伤寒论》《本草纲目》中记载的各种酒之效用可看出:酒,其味辛甘,其性温热,具有通血脉、祛寒气、行药势之功。
酒,成于俗
周代酒礼的制定,可以看出酒文化已经从神明朝世俗社会迈进了,由此各地方、阶级酒俗产生。守礼循善,礼俗相交,在“因俗制礼”的原则之下,儒家制订并推行了一系列的礼仪,如冠礼、婚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等。环境的多样性造就了民俗的多样性,从古至今不同民族都保留着各自的民俗特色。礼虽是高于俗的文化,但俗却是更能融入民间的文化,礼乐传统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就会在民间普遍而广泛地流传下来。
《论语·先进》:“子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孔子提出礼节虽然简约一些,但只要诚敬心十足远比繁文缛节下心中没有诚敬更加能体现礼乐文明,由此出发,节日酒俗、民间酒俗、不同地区少数民族酒俗中都流传下来。凡是隆重、喜庆的日子,都必须以庄重的仪式感去庆祝、纪念这个日子,它反映的更多是“以酒助乐”的文化。酒中有乐,以酒助乐,在“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酒宴中,酒不仅能够辅佐礼仪,又能助兴动情。